《山东省军队离退休干部荣誉疗养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
2021-12-22 11:14
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0〕56号)精神和要求,建立军休干部荣誉疗养制度,我厅拟定了《山东省军队离退休干部荣誉疗养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dstyjrswtjxc@shandong.cn,邮件标题请注明“《山东省军队离退休干部荣誉疗养办法(试行)》意见建议”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439号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军休服务管理处,邮编:250014,并在信封上注明“山东省军队离退休干部荣誉疗养办法(试行)意见建议”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相关链接:
疗养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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