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000MB2846333T/2025-000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50820号建议(关于加强和改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建议)的答复
吴付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推进即退即训、优化培训资源、完善培训+就业服务机制、加强机构+人员质效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改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建议,对我们开展相关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和帮助,也是我们一直在做和努力提升的方向。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过重要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人力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加强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有利于提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能力,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新的力量。我省高度重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工作,把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作为重要内容来抓,努力提升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为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尽快融入社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扎实做好适应性培训工作
适应性培训是退役军人融入社会的第一课,我省高度重视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工作,紧紧围绕“转变角色、融入社会”这一目标,坚持即退即训、全员培训,通过开展思想政治引领、安全保密教育、政策法规宣讲、地方形势教育、心理调试、职业能力测评与规划等教学活动,帮助退役军人及时了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尽快调整心态,转变角色,融入社会,再立新功。为此,我省紧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际情况,采取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整合力量、强化资源,丰富载体、创新模式等方式,扎实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工作。
(一)完善制度体系。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文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下发了《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鲁退役军人发〔2019〕26号),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标准化课程指南》等文件,对适应性培训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做到规范有序,线上线下结合,确保即退即训、全员培训,高质量培训。
(二)强化资源供给。一是优选培训机构。指导各地通过政府框架采购,优选信誉好、师资力量雄厚、经验丰富的培训机构承担适应性培训。二是规范培训内容。规定退役军人事务局长讲第一课、退役“老班长”介绍经验,突出安全保密教育、政策法规宣讲、地方经济社会形势介绍、心理调试、职业能力测评、职业规划、就业创业指导等内容,教育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尽快调整心态、转变角色、融入社会。三是打造标准化课程。整合十六地市优质培训资源,优化适应性培训“四个一批”(优质教学案例、优秀教学视频、优秀培训讲师、优质培训机构)优质教学资源,加强示范培训课程研发和共享,出台适应性培训标准化课程指南。
(三)创新培训模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积极创新培训模式,打造适应性培训品牌,提高培训质效。进行蒙阴县适应性培训试点,打造“三流程四保障”适应性培训模式,即做实“摸底、告知、培训”三个流程,加强“联合党校、设立基地、就业帮扶、跟踪服务”四项保障,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导入党校资源,加强跟踪服务等措施,提升适应性培训质效。临沂市总结的“3+2+N”示范流程,即集中培训提供“不少于3天适应性培训+就业和创业培训(含1场专场招聘会+职业技能培训招生会)”,学习结束后,结合参训学员需求,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N”个性化跟踪服务,包括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同时结合“路条式”培训,即开展沉浸式职业体验、实施实地实习培训、建立陪跑式就业创业服务,通过适应培训为就业创业进行指导,提高了适应性培训实效。枣庄市探索的“一期适应性培训+一期技能培训+多场招聘会”“1+1+X”模式,跨省域举办适应性培训和专场招聘活动,帮助引导拓展视野、转变观念。探索适应性培训进校园活动,针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和复学人数逐年增多的情况,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组织在校大学生退役士兵进行适应性培训。
二、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职业技能培训是帮助退役军人掌握就业创业技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的专业培训。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新时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质量,增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质量的有效手段。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我省是兵员大省,安置大省,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强化制度支撑。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关于做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19〕37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文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省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民〔2013〕85号)、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字〔2020〕30号)、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字〔2022〕51号),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培训、承训机构确定、经费保障、激励措施、普惠政策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增强了政策的针对性、规范性、可操作性。
(二)着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效能。完善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评估管理制度,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动态管理,发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目录及优质培训项目推荐目录。强化培训过程监管、资金使用效能监管。推进“教培先行,岗位跟进”模式,强化培训后就业推介。推行政校企合作,支持承训机构开展适应新产业新业态的新兴、热门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根据合作企业需求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推行“企业需求+岗位对接+技能培训”模式。
(三)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完善全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信息化系统平台,建立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台账,加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全流程监管。推进跨省、跨市异地培训,扩大退役士兵跨市异地职业技能培训实施范围,满足退役军人多样化培训和就业需求。依托全省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发挥山东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学院(烟台)的作用,继续推进挂牌省级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学院,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教育培训质量。
(四)积极参与跨部门技能培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助力乡村振兴电子商务公益培训“乡村英才计划”“山东电商云课堂”以及退役军人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提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眼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贴退役军人需求,准确理解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目标方向、重点任务和方法路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为目标,立足退役军人的特点和需求,帮助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5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