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公布第五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
2024-09-10 09:35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关于公布第五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
鲁退役军人发〔2024〕3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批准,确定东营革命烈士陵园等10处为第五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现予以公布。
省级烈士纪念设施所在地人民政府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安葬办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山东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规定,划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设置保护标志,悬挂标识牌,保护和运用好红色资源,大力弘扬沂蒙精神,推动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附件:第五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单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第五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单
名 称 东营革命烈士陵园 寒亭区烈士陵园 汶上县烈士陵园 泗水县烈士陵园 宁阳烈士陵园 东平县烈士陵园 夏津县革命烈士陵园 东阿县烈士陵园 苏村烈士陵园 成武县烈士陵园 | 地 址 东营市东营区 潍坊市寒亭区 济宁市汶上县 济宁市泗水县 泰安市宁阳县 泰安市东平县 德州市夏津县 聊城市东阿县 聊城市莘县 菏泽市成武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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