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邹城市:打好“组合拳”抓严抓实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护
2024-11-22 10:44
邹城市现有零散烈士纪念设施13处,近年来,邹城市主动作为,打出“组合拳”,抓实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切实提升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护能力和水平,在全市营造了“崇尚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关爱英烈”的良好氛围。
摸清底数,开展专项行动。联合市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散葬烈士墓专项检查。经摸排统计,全市共有33座散葬烈士墓。后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积极与烈士亲属沟通,有23户烈士亲属同意迁葬。在烈士陵园举行了集中迁葬仪式,累计投入资金8.03万元,将其进行集中保护。
提质升级,实施整修工程。在征得烈士亲属的同意下,投入8.18万元,通过整修墓碑、地面硬化、加装护栏和加种绿植等方式对就地保护的散葬烈士墓开展维护整修工作。后经三方联合实地查看验收,墓碑精细规范,配套设施便捷有效,周边环境清洁肃穆,达到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要求。按要求完成对散葬烈士墓保护范围确定和保护标志制作,有2处散葬烈士墓纳入“济铭祭·英雄烈士百墓提质升级工程”,争取到上级资金9000元,高标准完成纪念碑修复、保护标志牌制作等提质工程,实现纪念设施全面升级。
压实责任,健全管护制度。根据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相关管护规定,签订管护协议,由市镇村三级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巡查管护。与市检察院建立常态化保护协同机制,定期组织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巡查工作组前往镇街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建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台账,按照市级每半年至少巡查一次,镇街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村级每月至少巡查一次的要求开展工作,每月定期更新,实时掌握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教育引领,发挥阵地作用。充分发挥烈士墓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中的褒扬教育作用。每年清明前后、烈士纪念日当天利用各类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组织纪念活动,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群众、退役军人、中小学生等接受红色洗礼,激发爱国热情。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与团市委共同开展“我是红色传承人 争做英烈守护员”活动,通过烈士纪念设施与周边中小学校共建活动,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阵地作用,切实让烈士纪念设施“活”起来,让英烈精神“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