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6333T/2023-0009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组配分类 | 其他重点任务 |
2023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2023年,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和《政协山东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本部门履职尽责、接受监督的重要形式,同本年度业务工作一体谋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圆满完成了本年度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23年,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共收到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6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2件;共收到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3件,其中主办2件(包括省领导领办的重点提案1件),协办1件。以上建议和提案均已按时办理完毕并进行答复,办结答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度100%。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优化办理程序。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列入2023年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厅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厅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处室对口承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年度建议提案有关事项,压实办理责任,明确办理时限,推动建议提案办理与专题调研、政策制定等工作有效衔接。成立重点提案办理专班,制定重点提案实施方案,以“务必高标准高质量”为目标指向,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持续优化办理程序,规范建议提案登记、审阅交办、履行程序、反馈督查、立卷归档闭环办理模式,由相关处室选派政策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文字能力强的同志与代表委员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形成的答复意见均由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办公室审核把关,厅领导签发,按规定报送省委省政府督查办和人大政协相关部门,主动公开的答复意见及时在厅官网公开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注重沟通协商,回应社会关切。始终将沟通协商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抓手,所有建议提案均通过电话、座谈、微信等形式与当事人进行对接,过程中详细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有关背景、具体建议,在沟通中增进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多频次的沟通,探讨其建议提案实施的可行性。对于列入今年省政协的重点提案——《高质量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建议》(第13010216号),先后三次邀请翟丽彬委员来我厅座谈,进行深入交流,详细介绍我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联盟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设想,共同研究提升我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水平的方法路径,得到委员充分认可,圆满完成了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积极借鉴吸收,推动成果转化。建议提案凝聚着代表委员的心血和智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坚持目标导向,努力使建议可行、成效可期的意见建议成为推动工作成效的具体举措。姜波代表提出的加强从优秀退役军人中培养选拔中小学教师的建议(第20230058号)与我厅年度重点工作相互契合,我厅以此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于3月份联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和幼儿园任教的通知》,提出14条落实举措,从加强专业人才培育、畅通任教发展通道、优化系统培养发展等角度推动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和幼儿园任教,并及时在厅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政策解读。针对杨本凯代表提出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条例问题(第20230202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后及时出台《山东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条例》,着力解决全省烈士纪念设施分级保护、建设修缮工作中的现实问题,为烈士纪念设施科学规划、有效管护、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依据,更好地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宣教阵地功能。
下一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实效,聚焦“从有到优”,助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