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军休生活 >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新时代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2-07-01 08:48 施玉波浏览次数:
打印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和省委要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以下简称军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切实提升军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31号)、《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5号)等党内法规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强化政治建设,确保军休干部党员永葆政治本色

1.突出政治引领。加强对军休干部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军休干部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军休干部党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用党章党规约束自己,始终保持革命军人政治本色,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矢志不渝听党话、跟党走,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战士。   

2.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引导军休干部党员深入学习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军休干部党组织教育党员的作用,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讨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采取报告会、专题辅导、微宣讲、云课堂、送学上门等形式,引导军休干部党员全面系统学习、及时跟进学习,增强学习效果。认真落实军休干部党员按规定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通报情况、参观学习等制度。坚持思想政治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与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相结合,着力创新形式、方法和途径,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强化组织建设,确保军休干部党建职能有效发挥

3.优化组织设置。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按照“利于学习、便于活动、应建尽建”的原则,优化规范军休干部党组织设置。根据军休干部党员人数,合理设置党组织。在军休干部集中居住地、活动学习场所、兴趣爱好团体、志愿服务组织、社团组织中建立基层党组织或临时党组织。军休干部党员人数少或居住分散、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与在职工作人员党员联合建立支部委员会;也可采取其他行之有效的方式,确保每一名军休干部党员都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配强配齐班子。选配党性强、威信高、经验丰富、乐于奉献、身体较好、相对年轻的军休干部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对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应及时进行调整。党组织班子成员因身体健康状况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或出现空缺的,应及时调整补充。按期做好军休干部党组织换届工作。

5.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外出6个月以上、居住地点相对固定的军休干部党员,一般应当转移组织关系。暂不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可凭所在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信,到暂住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就近安排在当地军休机构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确保军休干部党员全部纳入组织管理。流出地党组织应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每月主动了解掌握情况,会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军休干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6.推进融合共建。积极推动军休干部党组织与社区(村)党组织融合共建,加快军休党建融入基层党建大格局。鼓励引导军休干部党员到社区报到,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在保持服务管理关系不变的前提下,鼓励分散居住、有意愿的军休干部党员在军休机构和社区(村)过双重组织生活。

7.创新方式方法。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求真务实,推进军休干部党组织建设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标准化。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党建工作新模式,大力实施“智慧党建”工程,利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军休所”、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建工作,逐步建立集管理和服务于一体、固定平台与移动终端相结合、网上党建联建+志愿服务的军休干部党建工作信息平台,将党组织建在网上,党员连在线上。着力提高军休干部党务工作者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引导和帮助广大军休干部党员学习使用信息化终端。推行军休干部党员积分管理,把学习活动好、保持本色好、传承家风好、发挥作用好、互助帮扶好、群众反映好等方面情况作为积分考核内容,季末自主申报,半年公开公示,年底综合评定,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军休干部党建工作规范运行

8.完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军休干部党组织应每季度至少组织讲1次党课,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等政治仪式,认真开展主题党日、过“政治生日”等活动。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充分运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军休所”、山东军休网等平台阵地,通过网络党课、参观革命纪念地、志愿活动实践等方式,丰富组织生活内容,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坚持从实际出发,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军休干部党员,可采取送学上门、送教上门等方式,向他们传达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按照一方隶属、多重管理的方式,组织军休干部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军休干部党员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对有特殊情况的,经党组织研究同意,可采取适当方式交纳。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应采取适当方式批评教育。对不重视开展组织生活的军休干部党组织,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

9.完善学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军休干部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时事政治和形势、国家安全教育,开展廉洁文化教育,学习军休法规政策。学习次数要适当,原则上每月组织集体学习1次。学习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注重学习效果。根据老干部身体特点,探索运用音像、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为老干部学习、阅文、听报告提供方便。对于居住分散不便集中开展学习的党员,可以采取分批就近方式开展。对于流动党员,可以通过电话传达、“网上在线课程”、邮寄资料等方式参加。

10.完善管理监督制度。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引导军休干部党员增强党性修养,做到离职不离党、退休不褪色。坚持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军休干部党组织负责人要善于利用重要节点主动与党员谈心谈话,灵活运用“探讨式”“家常事”谈话方式,及时了解思想状况,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军休干部党员要严守纪律规矩,不得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不得传播政治性的负面言论,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得利用原职权或职务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不得信仰宗教;严格遵守党中央关于讲座、论坛、庆典、刊登、出版、接受采访、网络行为以及在社会组织兼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等方面的纪律规定。出国(境)时间较长的军休干部党员,应每季度汇报在国(境)外的思想情况,军休干部党组织应每月至少与其联系1次,对失联6个月(含)以上的,暂停发放其离退休费,积极调查摸清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对军休干部党员中出现的不良思想倾向、发表与党中央精神相悖的言论等问题,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对其他违反党规党纪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并及时调整受重处分军休干部党员的相关待遇。

11.完善报告工作制度。军休干部党组织应定期向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党组织汇报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汇报;支部委员会定期向党员大会汇报工作;党小组定期向支部汇报工作。

12.完善台账管理制度。军休干部党组织工作要有计划、有总结、有台账。“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等各项工作要明确专人记录,台账资料要真实、客观、规范、完整。

四、强化组织引导,充分发挥军休干部党员优势作用

13.在政治引领上发挥表率作用。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组织引导军休干部党员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带头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支持者和模范践行者,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定拥护者和忠实捍卫者。围绕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组织引导军休干部党员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中国故事、革命军队的故事、新时代的故事,特别是讲好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围绕弘扬沂蒙精神,讲好山东故事,讲好“口述历史”故事,讲好“红色老物件”故事,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激发奋进力量。

14.在高质量发展上发挥推动作用。围绕“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和“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二个着力”等重大部署,组织引导有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党建等专长的军休干部党员献智出力。打造“军休智库”,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提供技术咨询;开展结对帮扶,为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提供经验传授和工作指导,致力乡村振兴;扶持自主创业,重点帮扶有创业意愿的军休干部党员发光发热。

15.在基层党建、社区治理上发挥助力作用。围绕推动全省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组织引导军休干部党员按规定程序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两委”成员、党建指导员,带领或协助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措施要求,组织引导军休干部党员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环境保护、矛盾化解、法制宣传、物业管理、以老助老等志愿活动。

16.在文明创建、为党育人上发挥促进作用。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引导军休干部党员在家庭和社会中发挥言传身教作用,弘扬红色家风,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踊跃参加当地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参与教育、引导、关爱青少年工作,采取结对帮扶、项目关爱、建立国防教育基地、模范人物进校园宣讲等方式,深入开展“大手拉小手”“老少共筑中国梦、强军梦”主题活动,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

五、强化组织领导,为军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17.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指导责任,把军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列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加强指导协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党委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对军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督促落实。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军休干部党组织建设,与其他领域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学习培训,将军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委员列入各级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组织交流研讨、实地调研参观等形式,帮助他们提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工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及时宣传推广军休党建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军休党建的良好氛围。

18.强化服务保障。落实军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加大党费对军休干部党组织活动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军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的下拨比例,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组织书记、委员适当工作补贴。加强活动阵地建设,根据军休干部党组织设置、党员数量等情况,设置相对固定的党员活动室,满足党组织开展活动需要。加强军休老年大学建设,采取单独组建、区域共建、与社会力量合作等方式,创建军休老年大学或老年大学军休分校,合理设置专业和课程,打造军休干部党员思想教育的新高地、精神文化的新家园、作用发挥的新平台。健全服务管理长效机制,用心用情、精准服务,让军休干部党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倍加关心离休干部党员,深化“一对一”联系关怀机制,实行“一人一策”精准精细服务。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员困难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好老同志的急难愁盼问题。落实走访慰问制度,在重要节庆日和离退休干部党员生病住院、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时,及时组织走访慰问。发挥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党组织的引领作用,积极发展爱心团队,探索“时间银行”等互助式养老志愿服务做法。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军休文化体育活动,踊跃参加“情暖军休”端上春晚,开展军休干部党员和军休功臣荣誉疗养。全面深入实施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巩固扩大医养结合成果,对接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多维度提升军休干部党员的幸福指数。

19.推进品牌建设。把品牌建设作为推动军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的有力抓手,以创建“满意军休”为目标,以“组织设置好、班子建设好、党员队伍好、学习活动好、作用发挥好、制度坚持好”为标准,开展创建示范党组织活动,持续打造一批内涵丰富、各具特色、融合度强的“本色家园+”军休干部党建品牌。各地要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强化事争一流责任担当,创造性开展军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擦亮“军”的底色,强化“军”的作风,彰显“军”的精神,积极培树“一所一品”军休党建品牌,在此基础上,培育一批在全省叫得响、过得硬的军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特色样板,加大表扬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军休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