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
2022-12-08 17:08
为规范加强全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退役军人、人民警察等人员残疾等级评定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山东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厅拟定了《山东省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dstyjrswtyfc@shandong.cn,邮件标题请注明“《山东省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意见建议”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439号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优抚褒扬纪念处,邮编:250014,并在信封上注明“《山东省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意见建议”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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