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军休生活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军休干部和军休工作者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9 12:21 尹延锋浏览次数:
打印


按照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省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全省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者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鲁老干〔2022〕32号)要求,现就组织全省军休干部和军休工作者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全省军休机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促进全省军休机构干部职工和广大军休干部,进一步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加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坚定全面从严治党;更加勇于担当作为,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开展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活动

要紧密结合实际,精心谋划组织,周密安排部署,多措并举、有力有效抓好贯彻落实。

(一)抓好学习培训。全省军休机构要充分发挥军休老年大学、老年大学军休分校、军休机构活动中心等阵地作用,邀请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成员或有关专家,运用研讨班、培训班、报告会、读书班等载体,抓好军休机构干部职工以及军休党支部班子成员的学习培训。要充分发挥军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通过集体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方式,组织军休干部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军休干部,要通过送学上门等方式,向他们传达大会精神。对居住外地的军休干部,要通过发放资料、“网络军休所”、视频学习等方式,抓好学习培训和专题辅导,力求做到培训学习全覆盖。

(二)组织开展宣讲。军休机构负责人和军休党支部书记,要充分利用军休机构工作人员、军休干部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军休干部关心下一代、军休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组织军休干部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走进基层、走进群众,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组织主题活动。各军休机构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设计军休干部易参与、效果好的载体,采取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专题访谈、志愿服务等内容丰富、务实管用的形式,积极开展有特色、有声势、有成效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活动。

(四)加强信息宣传。要充分利用省厅网站、“网络军休所”、相关媒体、自办军休专刊等信息传播平台,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高质量,持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宣传工作,大力营造全省军休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三、有关要求

要强化和突出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军休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

(一)注重发挥作用。要全面推进军休干部红色宣讲、深化军休志愿服务、开展军休干部关心下一代等活动,有效有序组织引导广大军休干部为助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注重精准服务。要进一步聚焦军休干部“急难愁盼”问题,加强精准服务,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军休干部医养结合,加快推进军休老旧小区改造,组织开展军休干部荣誉疗养,不断提升军休服务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军休干部的尊崇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引导军休机构干部职工和军休干部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以工作实际成效检验学习宣传贯彻的效果。要及时跟踪了解和掌握本地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注重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各地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送省厅军休服务管理处。